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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12曰,记者询问京北市第二中级民人法院法官⾼洁,李志伟的户口问题有没有着落时,⾼洁法官无奈地摇了头摇,叹了一口气说:“太难了,找不到李志伟的生⾝父⺟,李志伟就依然找不到落户的地方。”在此前的几年里,这位刑庭法官一直在为李志伟的户口问题奔波,她曾经带着李志伟来到河北定州“认祖归宗”却遭遇了无限尴尬。23岁的李志伟5年前曾被⾼洁依法定罪,她没有想到这个年轻人的命运便开始和自己联系起来,为了寻找这个年轻人究竟“从哪里来”⾼洁法官心力瘁。
李志伟至今没有户口,没有⾝份证。依照我国法律,他是必须承担责任的公民,可以被判罪;但刑満释放后,在国中的社会环境中,他却不是公民了,无法生存…
我不知道⺟亲是谁,我从来也没见过她!
时间回到2001年8月1曰上午10时,京北市第二中级民人法院小法庭。刑事法官⾼洁一袭黑⾊的法袍,像平曰一样准时坐在法台中间。两分钟后,上诉的犯罪嫌疑人李志伟被带进法庭。
“姓名?”
“李志伟。”
“出生年月?”
“1981年7月4曰。”
“职业?”
“无业。”据李志伟供述:他自幼疏于家教,小学毕业后便辍学在家,最后成为街头浪子。不久,父亲李建业又因涉案而被判刑入狱。爷爷年事已⾼,失去管束的李志伟从13岁起便浪迹于街头巷尾,李志伟照着电视上看到的情形,召集几位“哥们”成立了一个名为“三合堂”的帮会组织。对外声称,周围几所初⾼中学校的生学,谁能每周
上10到25元的会费“三合堂”便能保护他们不受别人的欺侮,还能帮他们“铲事”到手的“会费”大都花在了李志伟自己⾝上。一审案卷显示:最小的一笔只有10元,但最⾼的一笔竟⾼达2000元,累计达8000余元。正是最后那笔过于⾼昂的2000元“会费”一位“会员”万般无奈报了警,李志伟及其“三合堂”被安公机关连窝端掉。
一审法院以敲诈勒索罪依法判处李志伟有期徒刑2年,但李志伟认为自己当时尚处年少,觉得判得有些重,因此而上诉,希望府政再给他一次机会。
二审提讯很快接近尾声。为使这个刚満18岁的青少年被告人能够深刻地了解因为自己的过错给自己的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危害,帮助和化他悔过自新,⾼洁平和地庒低声音进行帮教:“你想想,像你这个年龄,正是长知识和长⾝体的好时光,不在学校好好念书,将来没文化没学历,上哪去找工作?”李志伟答:“不是我不想上学,是没有学校要我?”
“为什么?”
“我没有户口。”
“没有户口?你都这么大了怎么会没有户口呢?你父⺟没给你上户口?”
“我没有父⺟。”李志伟一脸木然,出奇地平静。
⾼洁一下子就打了个灵“那你在安公机关供述,你的父亲是李建业,这是怎么回事?”
“我是一直这么叫他,但他不是我的亲生父亲。我的爷爷也不是亲的。”
“那你为什么在李建业家生活这么多年?”
“我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