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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父母常说,她是个幸运的人。
或许是吧,至少目前对她而言,已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何况幸与不幸的分野,往往也只在一线之间。就像耸立于山的房子,当你打开了面向山谷的窗子,以为伸手就可勾触到虚无缥缈的山岚,但一不小心却摔出了窗外,跌到深不见底的山沟间。
蓝岚安静地坐在一张小小的椅子上,抬起头来看着这群长久以来父母亲口中所谓的好亲戚。
这是一间算不上有名的律师事务所,而她之所以会和她的这群亲戚们出现在这儿,全因一个月前那场莫名的无情火。
案母经营着一家生意不错的海产店,家境还算富裕的她,在那场火灾里失去了父母还有一切。
火灾那,若不是她照着平常的习惯,志愿去街边帮着教会的重建募款,现在她一定是跟着爸爸妈妈一同上天国去了。
还没来得及由失去至亲的伤痛中恢复过来的她,又不得不面对着接下来更残酷的问题。
“如果宋先生愿意收养她,这是再好不过的事了。”她的三姑妈说着。
收养,她已经十七岁一个月又零三天了,为何还需要有人收养呢?
蓝岚看着她,心里有地怨怼,但却不敢说,也不能说。
“是呀、是呀,这孩子的父母都走了,我们还在为她将来的问题伤脑筋呢!”五叔父尽量地表现出虚假的同情心。
她鄙视他。
“关于那孩子父母亲所遗留下来的负债,我们这些做亲戚的也头疼的。”四叔公终于说出了心底最在乎的问题。
她想,这才是亲戚们互踢皮球最主要的原因吧!
“不过,真令人意外,现在的社会还有像宋先生这样好心的人,居然连负债都愿意帮着偿还。”蓝岚又看了他们一眼,随即低下头来。
此刻,她的命运就像是伸手触不着的山岚,茫然而无法预测,所以更别提关于未来的一切。
当然,她并不会在乎一个人孤单地生活,但碍于民法上的规定,她不得不接受目前的安排…她得有一个监护人。
十七岁一个月又零三天,这意味着,她还得再忍受将近十一个月。
只要等到成年,她就是个独立的个体,她就可以努力地去追求自己想过的生活。